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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奉节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
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奉节府办发〔****〕***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经县政府同意,成立奉节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扎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彭建民 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彭 涛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姜孝平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梁 剑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刘艳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著洪 县经济信息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朱 华 县司法局副局长
周 伟 县商务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王锦龙 县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朱 飞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匡新明 县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林 县法院副院长
刘春光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高志强 县邮政业发展中心主任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全市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朱飞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三)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本地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地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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