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根据《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吸纳就业奖励和就业帮扶基地的通知》(南人社发〔****〕**号)、《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年度单位(企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南人社发〔****〕**号)等文件,截至*月**日,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有下列企业,相关补贴资金共计******元。
一、巴中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按****元/人标准,补贴资金****元。
二、南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人,按*****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元。
三、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岗位补贴企业*个,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人,补贴资金*****元。
四、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企业*个,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人,补贴资金******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元,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元,失业保险补贴****元。
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期间,若有情况反映,请以真实姓名书面或电话向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反映。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
附件:*.南江县****年吸纳就业奖励和就业帮扶基地奖补汇总表
*.南江县****年上半年吸纳脱贫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花名册
*.南江县****年上半年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汇总表
*.南江县****年上半年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岗位补贴花名册
*.南江县上半年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附件*:南江县****年吸纳就业奖励和就业帮扶基地奖补汇总表.xlsx
附件*:南江县****上半年吸纳脱贫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花名册.xlsx
附件*:南江县****年上半年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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