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智造工业快报>政策快报>政策详情

重庆市永川区交通局关于巡游出租汽车到期重新投放的通知

查看原文
发文 市场安监 煤炭,建材
发文单位: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2-10-26
收藏此文章
政策详情
您当前为: 游客状态 ,文中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登录 后查看更多详情内容。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1553-660
政策详情

重庆市永川区交通局关于巡游出租汽车到期重新投放的通知


重庆市永川区通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旅游车出租分公司:

根据《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重庆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渝府令***号)等法规,结合出租汽车经营者安全服务质量年度考核结果,按程序呈报市政府批准。经研究,同意******月使用年限到期*个巡游出租汽车指标(见附件),重新协议投放给你司,特许经营权和车辆使用年限*年。

为落实“双碳目标”,提升城市形象,推进交通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本次到期重新投放车辆采用长安逸动EV***纯电动换电版车型。同时,请你司按规定统一安装、配备、使用巡游出租汽车顶灯,计价器空车待租标志,GPS终端等设施设备,统一喷印车身颜色及车门、车身图案严格履行企业安全、稳定和服务质量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驾驶员及车辆的管理,并及时办理道路运输证相关车辆到期的报废、注销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巡游出租汽车双到期明细表


                                      重庆市永川区交通局

                                    *******


附件:巡游出租汽车双到期明细表

序号

车牌号

行业编号

备注

*

C**X**

******

*

C**X**

******

*

C**X**

******

*

C**X**

******

附件下载: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热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