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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杨丽军承租的新东方龙湾小区**幢*单元***室(房产证号 【****】******* ),现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因租赁备案证明不能收回,声明作废。现公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截至****年**月*日。如有对上述公示事项存在异议的,请及时向我单位反应,联系电话****-******* >****-*******。
聊城市住房与建设事业保障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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