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园区党群工作部、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科学城人力资源局,市级有关部门和企业:
根据《绵阳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绵人社发〔****〕**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年度绵阳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单位机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能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明确;已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违规违纪事件。
(二)培训能力。申报基地的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能满足年培训***名以上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具有与*-*个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职业、工种)相匹配的实训装备;面向企业、学校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不少于***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占**%以上。
(三)师资队伍。建立了完善的师资培养机制。有科学合理的师资培养规划和实施方案,重视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有满足培训需要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师生比为*:**-*:**;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师占实训教师总数的**%以上。院校类申报单位兼职教师人数不得超过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
(四)校企合作。与*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有*个以上专业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培训实习方案,并与合作企业共建了培训实习基地,聘请企业高级技师、技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二、建设名额
我市****年度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拟建设*个,最终建设数量以评审建议为准。
三、申报程序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可向所在地人社、财政部门或相关市级主管部门申请,并向其递交申报材料。县市区(园区)人社、财政部门或相关市级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的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将初审合格的建设项目申报资料函报市人社局。
四、申报资料
(一)县市区(园区)或市级部门推荐基地建设项目的报告,包括申报及初审情况、所推荐候选项目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查情况等。
(二)《绵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三)《绵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四)《×××(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单位名称)绵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和《×××(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单位名称)绵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等;
(五)建设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办学许可证、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等)以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五、支持政策
(一)对新评定的基地建设项目,给予**万元/个的一次性建设资助资金;
(二)已建成*年或以上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安全、培训能力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可重复申报市级基地建设项目;
(三)人社部门组织开展的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职业培训管理人员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和质量督导人员业务培训等活动,优先安排基地的相关人员参加。
六、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年**月*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经审核未在上述时间内补齐相关材料的视为初审不合格。
七、其他事项
各地、各企业、行业和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工作,提升社会各界的关注度和影响力。认真组织好本地、本企业、本行业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推荐工作。
联系人:林嘉诚;联系电话:****-******* >****-*******;地 址:绵阳市南河路**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室;电子邮箱:**********@qq.com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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