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各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基层“门墙亭廊栏”摸底调查的通知》(农办社〔****〕**号)要求,沙坪坝区将在全区涉农镇街范围内开展“门墙亭廊栏”专项摸底调查,请相关单位按照以下要求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
开展基层“门墙亭廊栏”摸底调查是解决基层景观建设脱离实际、效仿攀比、劳民伤财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镇街务必高度重视,不能有厌倦、抵触情绪。
二、工作要求
*.强化数据质量。各镇街要坚持实事求是,以镇街为单位,按照分级负责、属地责任的要求,逐镇(街)逐村摸清“门墙亭廊栏”现状,将《基层“门墙亭廊栏”专项摸底调查表》(附件*)纸制件(含分管领导签字及单位公章)和电子档于**月**日前报区振兴办,经审核后,逐项逐个录入“渝防贫”监测系统,不得瞒报、漏报、错报,相关录入工作务必于****年**月*日前完成。
*.强化督促指导。镇街要及时督促指导村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区振兴办要做好业务指导和抽查复核。
*.严格项目审批。摸底调查期间,各镇街对涉及“门墙亭廊栏”的新建项目要严格把关,原则上不得使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建设等财政资金,对财政资金支持的拟建项目工程要暂缓建设。
附件:*.基层“门墙亭廊栏”专项摸底调查表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基层“门墙亭廊栏”专项摸底调查的通知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年**月**日
(联系人:罗达璐、吴益昆;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q.com。)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开展基层“门墙亭廊栏” 摸底调查的通知.doc
附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基层“门墙亭廊栏”专项摸底调查的通知(*)(*).pdf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