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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科技局,鲁西新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有关单位:
根据《菏泽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菏科字〔****〕**号)要求,市科技局对****年新一批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及建设计划进行了认真审核和综合评估论证。经研究,现将****年拟新建菏泽市重点实验室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月**日至**月**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反映,并说明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写明姓名、单位、职务、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不受理匿名举报。
菏泽市重点实验室施行筹建期和动态管理制度,建设期满后,经综合论证确定其建设质量达不到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要求的,将予以摘牌。
电话:*******
地址:菏泽市人民政府大楼***室
附件:

菏泽市科学技术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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