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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府通〔****〕*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现将市、县(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年**月*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市、县(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本级行政复议职责,政府工作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复议职责。
二、市、县(区)人民政府统一管辖以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派出机构、本级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实行双重领导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县(区)人民政府管辖。
三、自****年**月*日起,申请人向市、县(区)政府工作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政府工作部门自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转送至有管辖权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办理,并书面告知行政复议申请人。
四、市、县(区)司法局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具体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
五、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参照县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特此通告。
附件:市、县(区)司法局地址和电话
眉山市人民政府
****年**月**日
附件
市、县(区)司法局地址和电话
眉山市司法局,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富牛大道与彭山路交汇处东南角,电话:***—********,***—********。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司法局,地址: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河心街***号,电话:***—********。
东坡区司法局,地址:眉山市东坡区通惠街道定州东路**号,电话:***—********。
彭山区司法局,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西街**号,电话:***—********。
仁寿县司法局,地址:眉山市仁寿县怀仁街道大道社区仁济路***号,电话:***—********。
洪雅县司法局,地址:眉山市洪雅县西苑西街*号,电话:***—********。
丹棱县司法局,地址:眉山市丹棱县北街**号,电话:***—********。
青神县司法局,地址:眉山市青神县东街***号,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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