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各镇人民政府,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管委会,县级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决定成立邻水县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推进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制约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指导各镇、各部门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组织拟订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重要政策和工作安排,加强对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石国平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胡义学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杨 军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李坤会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兼)
张 华 县委政研室副主任
喻小渠 县就业局局长
甘立强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县公务员局局长(兼)
袁 皓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胜勇 县委目标绩效办主任
吴友恒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黄永刚 县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范小波 县教科体局局长
胡 祎 县民政局局长
王树成 县财政局局长
朱 锐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林凤国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范建川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谢孔志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学志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宏剑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小辉 县商务局局长
李洪波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陆 涛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黄红梅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蒲双银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吕洪川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甘 婧 团县委书记
王 娟 县妇联主席
温 宏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熊小俊 县财政局副局长、县国资办主任(兼)
李株林 国网邻水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王 静 国网邻水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日常推进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县商务局、县教科体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分管负责人及县环卫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
上述人员如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相应接任工作的同志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三、部门分工
县委组织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纳入基层治理年度任务,统筹推动落实。
县委宣传部:负责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开设专题栏(节)目,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工作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
县委目标绩效办: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纳入各镇、园区,县级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并按照县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协调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有关工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基建投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
县经济信息化局:负责督导工业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资源综合利用和节减商品包装等工作。
县教科体局:负责督促学校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并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教育活动。积极鼓励和引导相关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的技术研发,推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的先进科技成果,为推进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县民政局:负责引导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将垃圾分类纳入居民自治制度。
县财政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县级财政补助资金纳入预算并及时拨付。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使用和管理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将审批的《全县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政策要求的内容统筹纳入《邻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负责将新建住宅项目的垃圾分类用房按相关规范要求纳入建设项目配套设施的规划审查范围。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生活垃圾集中处置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督管理,提供具有处置有害垃圾资质的单位名单。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做好物管小区、建筑工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园林管养单位开展园林绿化可利用垃圾的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动有机垃圾堆肥用于园林养护。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做好交通沿线、客运站等行业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督促快递行业严控包装耗材用量,从源头上减少快递包装垃圾产生,引导快递行业绿色发展。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推进农业清洁化生产工作,指导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倡导“净菜入城”,负责牵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从源头促进生活垃圾减量。
县商务局:负责督促超市、商场等做好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和建设,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可回收垃圾的计量称重和数据统计报送。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督促指导旅游景点景区开展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餐厨垃圾处理台账,并送交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负责督促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城区农贸市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指导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督促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开展好属地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负责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公共区域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垃圾中转站日常运行等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负责组织发动环保志愿者和社会各阶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对强制分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检查考核。
县国资办:负责督促县属国有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国网邻水县供电公司、国网邻水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运营电力保障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开展属地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垃圾中转站运行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将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人员配备纳入物业公司招标比选重要条件,督促镇、村(社区)、物业公司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及实施等工作。
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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