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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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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大荔县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陕西省/渭南市 发布日期: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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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驾驶员朋友您好:

        为规范城区停车秩序,改善城区路牙以上车辆停放混乱、随意占用盲道、堵塞公共通道,请您自觉按照以下提示规范停放车辆。同时,我局执法巡查人员将对不按提示停放的车辆张贴温馨提示贴,请您及时纠正违规停放的行为,按照要求停放车辆,谢谢您的配合,祝您出行平安愉快!

       一、请按照停车泊位指示朝向停放车辆,车辆四轮必须在停车泊位线框之内;

      二、对没有划设停车泊位的位置停放车辆,朝向应与停车泊位一致,没有设置停车泊位的车头统一朝向行车道;

      三、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占用人行盲道、消防通道、应急车道停放;

      四、对不按照以上提示停放的机动车,我局将联系公安交管部门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拖移;

       五、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违规私设地锁、护栏、收费岗亭、石墩、地桩、锥形桶等影响停车和市民出行的行为,我局将按照《渭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渭南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清理、收缴、处罚。


大荔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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