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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技能人才培养奖励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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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司法公安 建材
发文单位:宜宾临港·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宜宾协同改革先行区) 发布地区:四川省/宜宾市 发布日期: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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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

关于组织申报****年技能人才培养奖励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技能人才培养,壮大技能人才队伍,按照区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三江新区人才计划若干支持政策(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人才政策》)和区社会事业局、区工业和服务业局、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印发〈宜宾三江新区人才计划若干支持政策 (试行)〉技能人才培养奖励、留才奖励、企业吸纳实习生就业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本次申报项目为技能人才培养奖励,含技能提升补助及参赛荣誉奖励(即《人才政策》第*条和第**条)。

(一)技能提升补助。经认定,在新区新获得与自身从事职业相适的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每人可一次性给予*****元、****元、****元补助,新获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资格的,每人可一次性给予****元、****元、****元、****元补助。鼓励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后,按照高级工****元每人、中级工****元每人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

(二)参赛荣誉奖励。鼓励新区技能人才积极参加各类主导产业相关的技能大赛,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万元、**万元、**万元和**万元奖励;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选拔赛和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前*名的选手,分别给予**万元、*万元和*万元奖励;获得四川省技能大赛新兴产业赛项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万元、*万元、*万元奖励。鼓励企业探索建立首席技师制度,新区每两年评选一批优秀首席技师,给予每人一次性*万元奖励。

二、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新获得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参赛荣誉证书应为****年*月*日后取得。

(二)申请人所在企业应为三江新区主导产业企业。

(三)申请人应为区党群工作部认定的存量人才或新引进人才,如还未申请人才认定的,应同步提交人才认定相关资料,与奖励申报资料分别报送。

(四)申请人应符合《实施细则》所明确的相关条件。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各相关企业应于****年**月*日—**日(工作日)期间,将相关申报资料报送至三江新区政务中心B**窗口,逾期本年度不再受理。

四、注意事项

技能提升补助及参赛荣誉奖励申报工作采取企业集中统一申报,请各相关企业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人才及时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经企业审核后统一报送至指定窗口。申请对象、申请条件、发放标准、申请流程、资料清单及有关事项要求详见《实施细则》。宜宾三江新区主导产业企业名录、人才认定及《实施细则》相关文件,详见网址:http://www.yblg.gov.cn/zwgk/zcwj/。

联系电话:****-******* >****-*******(区社会事业局),****-******* >****-*******(区政务中心)


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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