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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公益广告对标整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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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司法公安 建材
发文单位:重庆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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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指挥部工作安排,近期区创文办对全区各实地考察场所的公益广告达标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发现公益广告达标差距较大。为有效消除公益广告突出问题,确保公益广告类指标在今年国家测评中不扣分,现将整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改范围及标准

清理整改的公益广告为除商业广告外的各类广告。既包括区创文指挥部统一设计发布的系列广告,也包括平安江津、疫情防控、预防诈骗等属地单位、属事部门发布的各类广告、通报、通知等。

由于****年测评内容的变化公益广告类指标权重更大、要求更严。经梳理,**类实地考察场所中**类场所****余个点位涉及公益广告指标。各场所公益广告内容载体以及验收标准(详见附件)各不相同。

二、重点整改的问题

(一)公益广告褪色、污损、被小广告占用。重点整改的载体包括:

*.环卫作业车辆(洗扫车、洒水车、清运车、环卫推车等)车身广告、果皮箱箱公益广告污损。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平台。

*.公交车、出租车车身、置顶公益广告污损。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建筑围挡公益广告污损。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

*.花草牌、道旗、T牌、墙贴、海报、天桥标语等公益广告污损,包括必检点商业广告污损。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城市管理局、有关镇街平台、相关部门。

*.道路隔离护栏公益广告污损、LED屏内容展示不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有关镇街平台。

(二)公益广告对标要素不齐、运用载体不全。主要表现为指定公益广告内容在对应场所点位无体现;无指定公益广告内容的场所点位,在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等公益广告内容方面体现较少;展示载体单一,普遍仅用海报张贴。需重点整改的内容有:

*.对照验收标准,统一使用区创文办指定画面。包括:创文公益广告系列组图、****年创文健康教育专栏、*****期创宣传专栏、道德模范指定*人组图等。

*.除落款外原则上不得改变公益广告内容,避免内容错误造成扣分,包括标语错别字、单位落款错误等。

*.商业大街、公共广场的未成年人保护公益广告形式不少于*种,画面不少于*种。

责任单位:各相关责任单位。

(三)公益广告设置位置不显著,内容顺序错乱、显示不完整。主要表现为公共文化设施公益广告、道德模范展示位置不显著;主次干道核心价值观道旗三个层面排列顺序错误;公益广告被花草、物品、小广告等遮挡。需重点整改的内容有:

*.严格对照各场所公益广告标准及扣分规则(详见附件),对标落实**类场所指定宣传内容,完整展现于各点位显著位置,避免误扣分

*.及时检查、固定、归位花草牌、树牌等易发生移位、滑脱、下陷的载体,避免发生遮挡;各室内场所公益广告避免发生物品、家具摆放造成遮挡。

*.核心价值观道旗组图须严格按区创文办提供组图顺序上图,及时纠正三个层面排列顺利错乱问题,现阶段易发生于国旗、商业广告替换过程中。

责任单位:各相关责任单位。

(四)公益广告间隔距离、造型、质材、规格等不达标。主要表现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未实现室外每**米一处公益广告;部分镇、村的景观小品造型、材质、规格不达标。需对标增设公益广告或对不符标准的广告材质进行更换。

三、整改要求

(一)按照“谁发布、谁维护、谁整改”的原则推进整改工作,请各责任单位立即对照重点整改的问题及整改标准开展自查和整改。

(二)公益广告整改工作要****日前完成,区创文办将组织专项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

 

附件:****年各类场所公益广告类指标验收标准

 

重庆市江津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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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创文办〔****〕** 号关于开展公益广告对标整改工作的通知.docx

津创文办〔****〕** 号附件:****年各类场所公益广告验收标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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