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智造工业快报>政策快报>政策详情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高素质农民“一公示、两带头”示范户公示

查看原文
通知 人社卫计 建材
发文单位: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地区:陕西省/宝鸡市 发布日期:2022-10-24
收藏此文章
政策详情
您当前为: 游客状态 ,文中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登录 后查看更多详情内容。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1553-660
政策详情

为全面展示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育成果,充分发挥高素质农民在产业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经县区组织推荐、市农业农村局考察评议,拟认定**名高素质农民为“一公示、两带头”示范户,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年**月**日至**月**日)。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市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局科教科 李翠花 ****-******* >****-*******

市培育办 刘焕朝 ****-******* >****-*******

邮寄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号楼*层西

邮政编码:******

附:宝鸡市高素质农民“一公示、两带头”示范户公示名单

宝鸡市高素质农民“一公示、两带头”示范户公示名单.docx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附件下载: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热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