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现将《平利县****年山林经济发展奖扶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月**日
平利县****年山林经济发展奖扶办法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重要论断,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加快发展山林经济,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补原则及对象
*、奖补原则。奖补项目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严格遵守耕地“双非”红线和水源保护底线,认真执行封山禁牧规定,坚持“抓示范、重成效,提规模、奖增量”原则。
*、奖补对象。****年在我县境内利用林业资源发展林下种植、养殖和特色经济林提质增效、林产品加工厂建设,符合奖补原则,达到奖补标准和要求,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联农带农效果明显的新型经营主体。
二、资金安排
从涉农整合资金中安排****万元。
三、奖补种类及标准
(一)林下魔芋
新种植集中连片林下魔芋***亩以上(最小斑块面积不小于**亩),密度不低于****窝/亩,管理规范且长势良好,每亩奖补***元。
(二)涉林养殖
*、新增养牛**头以上,每头奖补****元。
*、新增养羊***只以上,每只奖补***元。
*、新发展林下散养土鸡***只以上,每只奖补**元;林下规模养鸡****只以上,每只奖补*元。
*、新发展林下集中养蜂***标准箱以上(不得跨行政村范围),管理规范,蜂群活跃健康,平均每箱销售蜂蜜*公斤以上,每箱奖补***元。
*、年养蚕**张以上,张产茧**公斤以上,每张奖补***元。
(三)特色经济林建设
*、核桃园提质增效:县级以上核桃园区按照核桃标准园生产管理技术开展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耕作除草、肥水管理等提质增效措施,集中连片面积***亩以上,且亩均产核桃干果***公斤以上,示范带动效应显著,每亩奖补***元。
*、生漆、花椒、柑橘、猕猴桃、油茶等特色经济林提质增效:集中连片面积***亩以上,按照高产标准进行科学管理,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水肥管理、抚育管理等措施到位,树木生长健壮,产量稳定,每亩奖***元。
*、碧根果建园:新建碧根果种植园面积***亩以上,按照高产标准进行科学规划设计,建园质量符合技术要求,果树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水肥管理、抚育管理等措施到位,植株生长健壮,每亩奖补***元。
(四)袋料食用菌
新发展袋料食用菌*****袋以上,必要生产设施设备齐全,生产加工规范,产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杂菌感染率*%以下,每袋奖补*元。
(五)建设林产品生产加工厂房
*、新建标准化养蚕工厂***-***㎡,生产设施配套齐全,年养蚕**张以上,张产茧**公斤以上,按***元/㎡奖补,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万元;新建标准化养蚕工厂***㎡以上,生产设施配套齐全,年养蚕**张以上,张产茧**公斤以上,按***元/㎡奖补,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万元。
*、新建林产品生产加工厂房,建筑面积***㎡-***㎡,生产设备齐全,正常运营投产,每厂奖补*万元;新建厂房超过***㎡的,超出部分按***元/㎡予以奖补,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万元。被纳入****年县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且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认定****万元以上的,再增加奖补**万元。
四、实施步骤
*、镇村申报。****年山林经济奖扶项目申报按照“新型经营主体申请、村级核实、镇级申报、县级审定”的程序进行。****年**月底前,由新型经营主体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向项目所在村递交奖扶项目申请,镇村产业发展指导员和驻村干部(第一书记或工作队长)对申请的产业奖扶项目进行核实,经村“两委”初审通过并公示 ** 日后,报镇政府进行复核,复核确认后由各镇报县林业局审定。
*、县级审核。县林业局根据各镇申报的产业奖扶项目申请,牵头开展实地踏查、研判论证,对各镇拟建设项目和拟奖补资金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为期**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资金计划。未按时上报或未经确认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奖扶范围。
*、组织实施。各镇负责组织新型经营主体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产业项目,并加强项目监管。对确定奖扶的山林经济建设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予以奖补。
*、验收兑现。项目建成且经镇级初验通过后,县林业局牵头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检查验收,结果报县政府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林业局将奖扶资金直接兑现到新型经营主体,原则上*月底前兑现到位。涉及经营主体申报的奖扶项目,必须把落实联农带农机制作为验收奖补重要条件之一,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五、工作要求
*、明确工作责任。各镇要严把政策标准,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初验、审核、组织实施等工作。县林业局负责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论证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制定核查验收具体办法,牵头组织检查验收,做好奖扶资金兑付工作。
*、严把政策标准。县林业局要认真落实奖扶项目建设内容和标准,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要求,对资金额度严格把关,防范风险。各镇要充分发挥产业发展指导员作用,并做好项目建设环境保障,落实联农带农机制,切实增加群众收入。
*、加强项目监管。各镇要加强项目监管,督促经营主体完善奖补项目规划申报、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过程性台账资料;县林业局要建好产业验收台账和资金兑付专账,接受县财政局、审计局监督。对存在不良征信、涉黑涉恶、违法违规、落实生态环保措施不力的经营主体不予奖补;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严肃查处,所涉产业项目法人或负责人列入“失信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涉林项目。
公文PDF原件:平政办发〔****〕**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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