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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根据《四川省****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号)文件要求,我区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补充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个。具体如下:
一、遴选条件
*.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具备适当的规模,拥有自主产权或基地合同不少于**年,连续经营*年以上,面积不小于***亩。
*.示范地块交通便利,土壤肥力和灌溉条件良好,有适应生产需要配套的农机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能够严格落实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自愿辐射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致富。
*.常年从事种植或养殖业,劳动力在*人以上,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和学习能力。
*.积极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二、申请报名
申报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符合以上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请下载《****年东坡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书》填写,并到产业所在镇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纸质申报资料交至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申报主体的相关电子档请发到邮箱*********@qq.com。联系人:杨素英,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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