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根据《榆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转发 的通知》(榆退役军人函〔****〕**号)等文件要求,决定面向全县公开征集培训机构,负责承接我县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个性化培训(含创业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含创业培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陕西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试行办法>
一、培训机构参与申报标准
(一)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
(二)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各类制度健全完善,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三)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四)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专业对口率、证书获取率、推荐就业率和上岗后稳定就业率较高。
(五)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申报培训机构范围
申报培训机构可涵盖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企业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职工培训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多种类型,(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省市县有关部门、单位所属培训中心(实训基地、孵化基地)等专业培训机构。优先考虑师资力量雄厚、产教融合较好、就业渠道稳定的培训机构。
三、申报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 申报时间
首批签约培训机构申报时间为****年**月**日――**月**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地点
具备基本条件和承训意愿的培训机构,到定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申报。
(三)申报材料
书面申请报告(含具备的条件、申请的理由以及可承担的培训项目),《定边县退役军人承训机构申报表》(附件),教学或培训机构核准登记的有效证件、机构管理人员和师资力量人员的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学场地所有权证或租用合同、单位法人证明和批准办学文件(或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实训设施设备清单以及佐证材料,教学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申报资料按照清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征集确定流程
(一)发布公告受理核实(**月**日――**月**日)定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面向全县发布公开征集首批培训机构公告,通过查阅收集资料、与相关主管部门核对资质信息、实地考察等方式核实培训机构情况。
(二)社会公示(**月**日――**月**日)
对所有申报的培训机构,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文统一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
(三)签约存档(**月*日――**月**日)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培训机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其签订承训意向性协议,纳入首批县级承训机构目录。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
段微波 ****-******* >****-*******
定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年**月**日
(内容来源:定边融媒 https://mp.weixin.qq.com/s/*VfHBg*NKt**d*FTNssV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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