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行动,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备核心竞争优势的企业,根据《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年)》,决定开展****年度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申报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企业应属于国家和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为在本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知识产权创造优势明显。重视知识产权的布局质量,拥有一定数量的有效发明专利。近两年无恶意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知识产权工作体系较完善。企业重视知识产权工作,设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有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有较为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执行较好。知识产权经费投入合理,能支撑企业开展各项知识产权工作。企业重视专利信息化工作,能有效运用专利信息检索和分析导航指导企业经营和研发活动。
*.知识产权运用成效较好。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保持盈利且持续增长,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专利转化实施率较高,转化实施的方式包括自主实施、许可、转让、质押融资、作价入股、投融资等。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近三年无被行政执法部门查处制造和销售假冒产品、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建立了与企业经营相适配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及纠纷应对方案,能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专利诉讼、专利无效等专利法律纠纷。
*.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扎实。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工作,营造良好的企业知识产权文化,构建企业尊重知识、保护创新的长效机制。重视企业管理层及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提升和能力培养。
相关评价标准详见《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价指标(试行)》(附件*)。
(二)申报材料
*.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附件*),word文档一份,盖章后扫描为PDF文件一份,以“申报企业名称+申报书”命名。
*.附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知识产权组织架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等;近两年会计年度财务报表等证明销售收入、经营情况、知识产权投入的财务证明材料;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贯标证明等;知识产权转化实施相关证明材料;获得的与知识产权、科技、经济相关的荣誉证书;开展知识产权信息运用、保护、宣传培训等证明材料。将所有附件材料按照《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价指标(试行)》的指标序号排序并编制目录后嵌入一个PDF文档,以“申报企业名称+附件材料”命名。
所有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材料)以电子档存储提交,不用提交纸件材料。
(三)申报程序
*.申报和推荐。企业向所在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局”)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月**日。各区县局协助我局查询申报企业的失信情况,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并于**月**日前将推荐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报送我局。推荐汇总表盖章后需报送纸件,同时将word文档以“**区县优势企业推荐汇总表”命名并发到联系邮箱,所有企业申报资料存入一个U盘报送。
*.评审和审定。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评审,经局办公会审定后确定优势企业名单。
二、复核
(一)复核对象
复核对象为****年度至****年度评定的六批共***家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二)复核内容
综合考察企业的经营状况、近三年知识产权管理、创造、保护、运用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等,重点关注企业的主体变更情况、发明专利申请授权情况和知识产权运用情况。复核标准可参考或部分参考《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价指标(试行)》,并结合地区实际开展。
(三)复核程序
复核工作委托区县局组织开展。各区县局自行确定复核的具体方式、程序、材料,可以参照申报要求执行。各区县局请于**月**日前将复核通过名单和复核工作开展情况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局。
三、其他要求
企业应诚信申报,凡以不当方法影响复核、认定结果或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经调查确认后,取消其当年及今后两年的申报资格;已被认定的,予以撤销。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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