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和东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县拟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为保障监管平台有序运作,提高监管工作效能,现向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有意向合作开发“三资”监管平台的银行机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作银行机构需具备条件
(一)合作银行机构须为利津县区域范围内银行金融机构,战略定位为服务三农、服务城乡居民,能以雄厚资金实力支持我县乡村振兴发展;
(二)持有中国人民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以及利津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三)在乡镇(街道)有网点分布且开通对公业务,具备为我县广大农村居民提供普遍性金融服务的能力;
(四)内部管理机制健全,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五)合作银行机构支持利津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全部费用;
(六)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性条件。
二、服务内容
合作银行机构接受县农业农村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通过利津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系统开发等一系列服务,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助力利津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内容包括银行基本情况、银行管理制度、乡镇(街道)网点分布、账户开设情况、****年涉农贷款总量、围绕“三农”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受表彰情况等;
(二)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四、征集程序
*、报名。符合条件、有意向参与“三资”监管平台建设的银行机构可在****年**月**日前带相关资料到利津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站(****室)报名。请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评审。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组独立客观开展评审工作,确定*家银行机构为推荐合作银行。
*、公示。评选结果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合作银行。
地址:利津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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