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的要求,我单位委托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新*-*井组钻采工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版)。在此期间,已进行了两次公众参与工作。
现对《新*-*井组钻采工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新*-*井组钻采工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地点
建设项目名称:新*-*井组钻采工程(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德阳市旌阳区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稿全文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TjDNKPjK*bToaQUBwTK**g
提取码:qoap
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rv*qxHSy*kwY*Gql_*X-A
提取码:*p*q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
联系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嘉陵江西路***号
联系人:练工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lianxiaoyong-xnyq@sinpoec.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琉璃路*号*栋*单元*楼***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提交意见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根据需要反馈。对于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注意事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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