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铜川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关于加强和规范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铜保房发﹝****﹞**号文件)、《关于加强和规范公租房租金收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铜保房发﹝****﹞*号文件)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租房管理,做好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复审、租金收缴工作,确保真正解决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做到该保则保,应保尽保。现就本年度保障对象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审时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复审范围
县域范围内公租房租赁合同到期和租赁合同即将到期的保障对象。
三、审查内容
享受保障家庭当前收入、住房现状情况。保障对象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申请人及家庭所有成员房产证明材料(无房证明,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申请人及家庭所有成员收入证明材料(学生提供在校证明或学生证);*.租房合同原件;*.上期缴费票据(租赁保证金、租金、大修基金)。
四、工作流程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保障对象自行提交资料到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住建局***室)进行资料复审;
*.经复审合格,开具本期租金缴款单,住户自行前往中国农业银行缴纳;
*.缴存成功后需将缴款单第二联返至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住建局***室),审核无误后,签订租房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五、注意事项
*.保障对象提供的复审资料应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保障资格的,或复审资料不合格未通过的,限期内予以退出处理;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复审的保障对象,视为自愿放弃保障资格;
*.对于违规转租转借的保障对象,一经发现,将列入保障房黑名单,并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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