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武隆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能力,确保有条件见习的大学生能够在合适的岗位见习,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招募简章。
一、招募范围和对象
招募对象为武隆籍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年龄**周岁以下(****年**月**日以后出生);*、大学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应届毕业生和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录取。
二、招募数量、派遣方向和见习期限
根据我区实际,今年计划招募高校就业见习生数量为**人;主要派遣到各街道乡镇、区级各部门及国有企业服务锻炼,见习服务期*年。
三、见习待遇及管理
毕业生在就业见习期间,由区财政提供每人每月补贴****元,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元/人/年和体检费每人***元;用人单位根据最低工资标准(****元/月)为毕业生发放不低于***元的补贴。
高校就业见习生在见习期间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就业见习期间的工作情况,由所在乡镇、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按月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并作为补贴发放依据。
四、招募方式
(一)报名:按照自愿报名、公开招募、组织派遣、统一管理的原则,凡符合招募条件的毕业生,可于****年**月**日前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寸免冠近照*张到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号窗口登记报名。考试或考察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根据考试或考察确定的招募人员经体检合格后与服务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再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派遣到各见习服务单位。
五、组织纪律
公开招募就业见习生,是政府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参加就业训练实践的主要内容,是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募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募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
联系人:林亚平、高翠停
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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