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动全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上门服务工作,根据《重庆市大渡口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大渡口区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批优质养老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依法登记的市场主体,业务范围应包含养老服务相关领域,在市内外具有运营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实际经验;
(二)具备从事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的管理服务团队;
(三)具备为服务对象提供医疗服务的能力;
(四)具备为服务对象提供智能化、智慧化服务的能力;
(五)近两年内(公司成立不满两年的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且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需提供资料
(一)大渡口区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机构申请表(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提供运营协议、县级及以上民政局出具的运营证明等养老服务实际运营经验证明资料;
(四)提供基本管理服务团队人员名单,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不少于*人(不包括服务团队人员)。同时,应单独组建一定人数的养老护理团队,并提供养老护理员名单和养老护理初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复印件,并提供管理服务团队和养老护理员每人近三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记录;
(五)提供自主研发、合作共建、协议购买的智慧养老服务系统证明材料及系统详细情况介绍;
(六)提供近两年内(公司成立不满两年的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相关证明或承诺书;
(七)提供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基本情况介绍、曾运营养老服务经验介绍、拟在大渡口区开展家庭适老化建设及服务思路介绍、质量管理及风险防控、适老化改造清单及价格、智慧化改造清单及价格、上门服务清单及价格等。
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另外,申报企业应根据评分标准(附件*)提供其他佐证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便于后续评审。
三、遴选原则及数量
本次遴选总体遵循“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的原则,根据评分细则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原则上本次遴选机构不超过*家,若最后一名出现分数相同时,则一并纳为选中机构;若报名企业不足*家时,以实际遴选数量为准。
四、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次遴选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在报名时需按要求提供所有资料(包括评分细则中其他佐证资料),对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的直接不予纳入。报名时间为****年**月**日—****年**月**日,上午*:**—**:**,下午**:**—**:**。
五、入选机构公示
遴选完成后,将在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对入选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个工作日。
六、试点时间及其他
本次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期限为三年,即****年—****年。本次入选机构需一次性交纳风险保证金*万元,用于保障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居家上门服务质量,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德洪;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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