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智造工业快报>政策快报>政策详情

高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

查看原文
通知 其他 建材
发文单位:高唐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地区:山东省/聊城市 发布日期:2022-10-18
收藏此文章
政策详情
您当前为: 游客状态 ,文中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登录 后查看更多详情内容。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1553-660
政策详情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有关规定。

(二)参与制定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政策规定、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参与拟订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定、发展规划、改革措施。

(三)县综合执法局是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管理范围内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县城区管理范围内分工管理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城区管理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数字化城管等方面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四)负责全县城市集中供热、城镇燃气方面的行业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城市燃气、热力、污水处理等专项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

(五)负责县城区管理范围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渗沥液的处置,指导各镇(街道)做好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渗沥液的处置。

(六)负责城市管理部门特许经营的实施与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政公用产品价格、服务收费标准、服务质量规范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城市维护资金和综合行政执法经费计划。

(七)负责县城区管理范围内的城市空间、道路、停车站点、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广场、绿地、桥涵设施、地下管网、过街通道、综合管廊等城市公共资源经营的监管;负责县城区管理范围内的城市户外广告、霓虹灯设置,城市亮化美化及各种市政公用设施的冠名和有偿使用。

(八)负责县城区管理范围内的城市管理领域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天然气门站及城镇供气管网的安全监管。

(九)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十)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十一)行使人民防空管理(涉密事项除外)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十二)行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十三)行使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城市规划管理方面,行使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和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验线确认书擅自开工或者继续施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使用性质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和大型广告牌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环境保护管理方面,行使对城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者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的物质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在人口集中地区、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饮食服务业违反规定排放油烟、在城区内露天烧烤食品污染环境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建设施工造成大气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市场监管方面,行使对在城区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商贩和违反规定随意摆摊设点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违反规定设置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查处时,可以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商)品。行使对城区内无固定门店、流动性商贩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安排患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未取得相关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街头饮食摊档经营行为等的行政处罚权。

*.行使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城区出售迷信物品、从事迷信活动的行政处罚权。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党、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提高城市管理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统筹县和镇街执法管理工作,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完善基层执法体制。各镇派驻机构业务工作接受县综合执法局领导,日常管理以所在镇为主。

道路两侧的管理和执法工作,如有门店或围墙,至门店外墙、围墙墙根;无门店或围墙,至道路绿化带外缘。人行道以外的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的日常管理由产权单位负责。道路两侧的化粪池,单位使用的由单位负责,小区使用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物业公司负责,没有物业公司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其他由县综合执法局负责。

*.与县直相关部门职责分工。行政处罚权划出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权,在对市场主体开展行政检查等管理活动中,发现违法行为需要县综合执法局依法实施查处的,应及时将违法事实函告县综合执法局依法进行查处,确保处罚与监管等有效衔接。

*.与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县行政审批局主要负责集中审批,对划入的审批事项的审批行为及结果承担审批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事中事后监管,对监管行为承担监管责任。加强行政审批与监管部门批管工作的衔接,实现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县行政审批局在审批业务办结后,将审批事项业务办理信息传送至各行业监管部门,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及时查看接收审批业务信息,依法对审批事项进行监管。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热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