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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协西安市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人民政府和政协西安市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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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西安市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发布日期: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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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政协各区、县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政协各专门委员会:

《西安市人民政府和政协西安市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和政协西安市委员会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政协西安市委员会办公厅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安市人民政府和政协西安市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市政协之间的联系与协商制度,加强相互之间的配合支持,发挥市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作用,更好地凝聚共识,促进市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决定建立西安市人民政府和政协西安市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内容

(一)市政府、市政协相互通报一定时期的工作情况和下一阶段安排;

(二)协商讨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研究决定加强市政府、市政协之间相互联系和协商的有关事项;

(四)研究全市各级政协需要市政府帮助解决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五)其他需要共同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或事项。

二、出席人员

市政府方面: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市政协方面: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市政协研究室主任、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各专门委员会主任。根据需要,可请其他有关负责人列席。

三、会议主持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市长或市政协主席主持,必要时也可委托市政府副市长或市政协副主席主持。

四、时间安排

联席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当年**月份,必要时也可提前或延期。

五、议题确定

联席会议具体议题由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提出建议,报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审定。

六、会议纪要

联席会议形成纪要,由市政府市长、市政协主席联合签发,抄报中共西安市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印发与会同志。必要时印发各区(县)政府、政协。

七、会务和督办

联席会议会务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负责。

市政办函[****]***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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