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各区、县人民政府,政协各区、县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政协各专门委员会:
《西安市人民政府和政协西安市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和政协西安市委员会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政协西安市委员会办公厅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安市人民政府和政协西安市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市政协之间的联系与协商制度,加强相互之间的配合支持,发挥市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作用,更好地凝聚共识,促进市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决定建立西安市人民政府和政协西安市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内容
(一)市政府、市政协相互通报一定时期的工作情况和下一阶段安排;
(二)协商讨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研究决定加强市政府、市政协之间相互联系和协商的有关事项;
(四)研究全市各级政协需要市政府帮助解决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五)其他需要共同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或事项。
二、出席人员
市政府方面: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市政协方面: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市政协研究室主任、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各专门委员会主任。根据需要,可请其他有关负责人列席。
三、会议主持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市长或市政协主席主持,必要时也可委托市政府副市长或市政协副主席主持。
四、时间安排
联席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当年**月份,必要时也可提前或延期。
五、议题确定
联席会议具体议题由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提出建议,报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审定。
六、会议纪要
联席会议形成纪要,由市政府市长、市政协主席联合签发,抄报中共西安市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印发与会同志。必要时印发各区(县)政府、政协。
七、会务和督办
联席会议会务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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