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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类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的公示2022年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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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彭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日期: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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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建筑类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的公示

****年第**

(公示期:********—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彭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意见进行公示。

其他组织、法人及公民对申请人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等有举报的,需提供详细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对匿名、冒名等无效举报恕不受理。)

本公示仅为彭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公示初审意见,申请人需警惕不法人员趁机进行非法活动。

联系地址:彭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建局窗口

   编:******

联系电话:***-********(政策法规科)

附件:公示意见表

 

彭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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