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屏山县新县城行政中心*号楼*楼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
屏山县县城垃圾收转运处理体系 |
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蒋坝村**组 |
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宜宾洛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建设共占地*****.**m*,总建筑面积****.**m*,包括垃圾压缩房、管理用房(含机修用房)及值班室,购置安装水平压缩机、消毒、除臭设备、垃圾转运箱、地磅系统、喷药洒水设备、电器设备及控制管理系统等,建成后生活垃圾转运处理能力***t/d。同时配套建设厂区道路、停车场、车辆冲洗区及绿化、水、电、气、消防工程。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雨水冲刷裸露地表产生的废水:北侧地势低洼处设置约**m*沉淀池,待雨期结束,将沉淀池上清液用于工程进出车辆清洗、施工区防尘、周围绿化等。 *.工程车辆冲洗废水:在工地出入口设置工程车辆冲洗水池,评价要求冲洗水排至北侧低洼处**m*沉淀池处理,其上清液回用于冲洗车辆、工地绿化、防尘等,严禁排放该废水。 *.混凝土养护废水:工程混凝土养护废水经北侧**m*沉淀池收集、沉淀,上清液用于冲洗工程车辆、工地防尘,严禁排放该废水。 *.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农户的化粪池进行收集、处理。 (二)废气 *.扬尘:必须湿法作业,封闭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硬化路面,定期洒水等,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措施。 *.施工机械废气:施工期内应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能够正常的运行,提高设备原料的利用率。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控制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期管理等,确保噪声不扰民。 (三)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脚料可分类回收综合利用;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定期清运到指定的市政弃渣场处置。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土石弃土:土石方经内部综合利用后,产生****.** m*弃方,弃方统一运至****年屏山县城新型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进行回填消纳。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车辆运输臭气:所有的垃圾运输车均采用密封式车辆,并安装了垃圾渗滤液收集装置,运输过程中垃圾不外露,也不会遗撒垃圾和渗滤液。 *.生产车间废气:在压缩车间进行三面密封并在项目卸料区设置自动关闭门,同时在车辆进出口设置风幕,可将污染源隔离封闭,压缩站采取“即来即压、即压即运”方式,垃圾不暂存,进一步降低恶臭滋生概率;同时在压缩箱内使用微生物除臭剂恶臭处理措施。该系统配备*套负压收集系统,收集卸料及压缩产生的废气,收集效率按照**%计,收集后的废气通过滤网、重力沉降、水浴除尘系统处理后(处理率**%)经**m高排气筒达标外排;少量废气在车辆进出口处无组织排放。 *.渗滤液转运过程中产生废气:对所有管路和收集池进行加盖密封措施,仅保留维护进出口。 *.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屏山县兴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屏山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补充评价报告》中内容,该项目已设置***m的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与原环评中填埋气体中恶臭物质一致,但本项目新增产生的恶臭气体量远低于填埋场恶臭量。加之本项目周边植被丰富,对恶臭气体有一定的吸附作用。因此本项目新增的大气环境影响远小于填埋场垃圾填埋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鉴于该项目已设置有***m卫生防护距离,故本次评价不再新设卫生防护距离。 (二)废水 *.生活污水、厂区和设备清洗废水、压缩废水(渗滤液)和除尘除臭系统废水通过沟渠收集后,以自流的方式通过管道排入到渗滤液收集池,收集池的设计容量为**m³,污水进入收集池后,可通过自流的方式直接排到项目所在地旁的屏山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中的渗滤液处理系统,等待进一步处理。 *.初期雨水:雨水收集池设置在项目南侧,收集于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或喷雾用水,不外排。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降噪、合理布局。设置封闭式车间,采取厂房隔声。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可进入主体工程与项目收集来的垃圾一同压缩后一同转运至中电海诺尔(宜宾)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站进行处理。 *.危险废物:①废液压油、废机油:厂区内隔建独立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将危险废物分类单独桶装收集,并对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进行防渗、防泄漏处置;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清运处置。②除尘、除臭系统填料: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由厂方负责回收处理。 |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