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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印发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量化评分暂行办法》和中共泰安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年转业军官和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的通知》(泰退役军人组办发〔****〕*号)要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结合退役士兵所在部队量化评分结果,对****年新泰市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档案审核、进行量化评分及排序,对考核成绩分数相同的退役士兵,依次按照服役时间、立功受奖、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等情况的量化评分成绩进行排序,以上量化评分成绩相同的,按照入党时间前后进行排序。
现将****年新泰市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档案量化评分成绩及排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对上述档案量化评分成绩及排序有异议的退役士兵,请于****年**月**日**时前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
联系人:张浩 联系电话:****-******* >****-*******
附件:
新泰市****年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档案量化评分成绩及排序公示表.xlsx
新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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