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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甘洛县地震应急预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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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四川省 发布日期:202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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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甘洛县地震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近期,甘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甘洛县地震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政策背景

按照省、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对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工作的要求,以及当前省、州、县所面临的严峻震情形势,为进一步强化全县地震处置能力,形成上下部门统一、指挥协调一致的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甘洛县地震应急预案(试行)》

二、政策依据

    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凉山州地震应急预案(试行)》《甘洛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修订

三、政策内容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调整了抗震救灾指挥部常态指挥体系。将指挥长调整为县政府分管应急工作副县长常务副县长担任;设第一副指挥*名,由县人武部副部长担任;设常务副指挥长*名,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设副指挥长*名,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长、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主任、团县委书记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担任。同时新设立了军队协调组和社会管理服务组。军队协调组由县人武部牵头,主要负责协调对接军地救灾,社会管理服务组由团县委牵头,主要负责整合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抗震救灾。

(二)调整了地震灾害响应等级。新修订的甘洛县地震应急预案将响应等级从*个等级调整为了*个响应等级。县内发生*.*级以上地震启动Ⅰ级响应,由县委书记担任总指挥,县长担任指挥长;县内发生*.*-*.*级地震启动Ⅱ级响应对应,由县政府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内发生*.*-*.*级地震启动Ⅲ级响应,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负责指导、协调抗震救灾工作,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州应急局报告抗震救灾工作进展。

(三)说明了州、县联合指挥部组建的情形。根据州级地震应急预案,在遭受地震灾害,州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Ⅰ、Ⅱ级响应的情况下,州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将率相关工作组成员前往灾区靠前指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将并入州抗震救灾指挥部,成立州、县联合指挥部,全力配合州委、州政府、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四)明确了应急处置中应采取应急措施。特别是在道路、通信和电力“三断”情况下,县指挥部及各工作组应做好灾情收集与分析研判、人员排查搜救、医疗救治、群众转移安置、应急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抢修保障、卫生消杀防疫、社会治安维护、次生灾害防治、烈度评定与损失评估、社会力量动员、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涉外事务管理、生产生活恢复、紧急征用管制等**个方面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采取必要的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五)进一步明确了职能职责。明确了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和全县各级各部门在预案准备、宣传演练、队伍保障、物资储备、资金保障、项目支持等任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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