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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D级危房的安全管理和处置工作,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射洪市城市规划区D级危房处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屋安全相关精神,落实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措施,根据国家住建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关于D级危险房屋处置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出台本方案。
二、出台目的
开展D级危险房屋安全整治行动,全面掌握辨识并消除D级危险房屋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居住在D级危险房屋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完善零星D级危险房屋处置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D级危险房屋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制定依据
国家住建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国家建设部令第*号,****年修改),《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射洪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射府发〔****〕**号)。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处置原则、处置程序*个部分。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创新、协调、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强城市危险房屋管理,保障居住和使用安全,促进房屋有效利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创造更加优美、整洁的人居环境,建设宜居美丽射洪。
(二)处置原则
本方案适用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个人所有已确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并经具有法律效力的专业机构鉴定为D级危险等级。
(三)处置程序
*.鉴定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向具有房屋安全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房屋安全鉴定,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鉴定机构须出具正式鉴定报告,同时为鉴定结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
提出房屋处置申请须满足以下条件
(*)房屋须是被鉴定为危险级别(D级)的私人所有房屋;
(*)被征收房屋须权属明确无纠纷;
(*)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须自愿申请;
(*)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他处无住宅房,仅此唯一房屋居住。
*.征收安置补偿
(*)房屋征收采取货币安置和产权调换异地安置两种安置方式,住宅房每一个产权户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安置方式,非住宅房只能选择货币安置方式。
(*)安置房源由政府平台公司在已建成或在建安置区域内剩余房源中提供。
(*)房屋征收程序及相关安置补偿细则,严格按《射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射洪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射府发〔****〕**号)执行。
(*)安置房不动产权登记由征收部门在安置区域全部安置结束、小区备案后统一组织集中办理。被征收人须按要求交齐办证所需全部资料,有关税、费按规定缴纳。
(*)原土地使用证属国有划拨性质的,按国有划拨性质办理。原土地使用证属国有出让性质的,按国有出让性质办理。
*.其他
(*)房屋征收后,旧房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统一拆除,土地收归国有。
(*)如不能按期完成拟征收协议签订的被征收房屋,则视为放弃纳入政府房屋征收。
本方案有两个附件,一是射洪市城市规划区D级危房征收安置申请表。二是射洪市城市规划区D级危房安置补偿细则,相关补偿比例、过渡费、搬家费标准均在细则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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