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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州实施四川省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第二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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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 司法公安 建材
发文单位: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发布地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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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实施四川省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  事项清单(第二批)》政策解读 


阿坝州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阿坝州实施四川省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  事项清单(第二批)》的通知

阿府发〔****〕**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阿坝州实施四川省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第二批)(以下简称《实施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积极稳妥推动相关工作,要充分考虑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客观需求、承接能力等基层实际情况,以“一类乡镇、一张清单”为目标,在本《实施清单》范围内按程序分批次确定乡镇承接事项清单,以县(市)为单位报州行政审批局,抄送州委编办、州司法局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相关部门要主动掌握乡镇承接事项的运行情况,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争议协商、评议考核等机制,积极解决承接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上级相关部门研究。

    三、州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对接,统一本领域各赋权事项的具体实施流程、自由裁量权标准等,明确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大培训指导力度,确保基层接得住、用得好。州行政审批局、州委编办、州司法局要适时开展评估,及时研究提出调整完善的建议。 

阿坝州人民政府     

****年*月**日

阿坝州实施四川省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第二批)    


责任编辑:侯桂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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