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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报乱堆乱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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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其他 建材,采矿,食品
发文单位:佛坪县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陕西省/汉中市 发布日期:202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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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建筑垃圾处置和运输管理秩序,从严整治处置和运输中的各类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就全县范围内对乱堆乱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施工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置建筑垃圾。严禁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

二、施工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清运、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严禁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或个人运输。

三、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将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处置,严禁在运输过程中滴撒抛漏、随意倾倒。

四、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对单位处****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元以下罚款。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施工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管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监督,及时举报违规倾倒堆放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   ****-******* 

特此通告。

      

                       佛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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