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各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对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条件等事项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国知办函规字〔****〕***号)要求,我局将对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条件等事项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分支机构。
二、检查内容
(一)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业专利代理师等事项发生变化未按期办理变更或备案手续的;
(二)专利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等事项与企业登记注册部门(或者司法行政部门)登记信息不一致的;
(三)专利代理机构存在不再满足执业许可及分支机构设立条件的。
三、检查方式
(一)各专利代理机构对照检查内容立即进行自查,存在上述情况的,应于****年**月底前完成整改。未按时完成整改或者拒不整改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二)我局将在****年下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中,重点对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及专利代理师备案信息、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内容真实性等进行检查和监管。对存在问题的,及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我局将提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吊销执业许可证等处罚。
四、报送方式
附件:*.专利代理机构自查信息表
*.专利代理机构整改信息表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年**月**日
(联系人及电话: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蔡晓萌 ***-******** >***-********;重庆市代理师协会 王怿雯 ***-******** >***-********、***********,孙国才 ***********;邮箱:*********@qq.com)
附件下载:
*.专利代理机构自查信息表.xlsx
*.专利代理机构整改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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