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实施人才“三进三创”工程加快推进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建设的实施意见》(滨委人组发﹝****﹞*号)文件精神和市人社局相关工作要求,做好****年技师、高级技师一次性补助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对在我区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在我区缴纳社保*年以上),****年**月*日以来新取得技师(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发放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技师****元、高级技师****元。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申领范围,已领取过同等级或上一等级技能补助的,不再重复发放。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符合补贴申领标准的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单位对申报证书进行初审核实,核实通过的由所在单位统一报滨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
(二)审核。区属各企业、自主创业人员单位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确定,于**月**日前审核确定后的《滨州市技师(高级技师)补助申请汇总表》(见附件)和申报人员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报滨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房间职建股。
(三)核查公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人员条件进行核查比对,对核查通过的,在门户网站公示*个工作日。
三、资金发放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个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四、工作要求
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和个人请于**月**日前,按照申报程序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房间职建股,邮箱bcqzyjn@***.com,联系方式:*******。
滨州市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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