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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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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发布日期: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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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促进乡村振兴、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按照《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发〔****〕***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际,现就征集周至县****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业生产发展(示范合作社规范化提升、家庭农场培育)项目通知如下: 关于印发2022年第二批中央转移支付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示范合作社规范化提升项目

申报条件:①项目实施单位原则上需为已被评定且监测合格的县级及以上示范社;②优先扶持以粮食生产、油料作物种植为主的市级及以上示范社;③项目实施单位应具备经营效益良好、财务管理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等条件;④原则上上年度已享受中央财政农民合作社补助资金、承担过省级财政合作社发展项目的不纳入扶持范围。

支持方向:①支持发展粮食生产、油料大豆等作物种植、托管撂荒耕地的市级及以上示范社,提高市场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和带动能力;②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显著的县级以上示范社,提升产业规模和质量,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强化帮扶服务,优化公益岗位设置,带动脱贫群众就业和增收;③支持合作社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建设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改善生产条件;④支持合作社开展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农民合作社项目实施后要将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量化到每个合作社成员)。

补助标准:①本次征集项目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对实施主体进行补助;②每个项目补助财政资金**-**万元,要求实施主体按照*:*的比例配套自筹资金。

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

申报条件:①项目实施单位需为已被评定且监测合格的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②优先扶持从事粮食和大豆油料种植的家庭农场;③项目实施单位应具备经营效益良好、运行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等条件;④****-****年已享受过家庭农场财政补助项目的不纳入本次扶持范围。

支持方向:主要用于支持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应用先进技术,规范财务核算,推动场社(企)对接,提升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水平。

补助标准:①本次征集项目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对实施主体进行补助;②每个项目补助财政资金*-*万元,要求实施主体按照*:*的比例配套自筹资金。

三、项目申报资料

①周至县****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申报表(附件);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银行设立账户证明材料(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④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⑤合作社提供近两年财务报表;⑥所有项目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交周至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管理科。

联系人:杨 珍   张宇佳

联系方式:***-******** >***-********


周至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附件:周至县****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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