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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实施主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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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 人社卫计 建材
发文单位:莘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地区:山东省/聊城市 发布日期: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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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农办市〔****〕*号)要求,全面落实****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现遴选一家实施主体承担此项工作。

资质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有意向且符合资质要求的机构于****年**月**日下午**:**前到莘县农业农村局报名。

特此通知。

联系地址:莘县农业农村局二楼市场与信息化股

联系电话:****-******* >****-*******

                            莘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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