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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产业政策,且投资项目已立项。
*.申报至审核期间未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黑名单”。
*.同一项目未获得其他同类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申报项目为****年*月*日后实施的项目,实施工期不超过**个月。
(二)分类申报条件
各类项目的申报条件见《申报指南》,其中,渝东北城镇群、渝东南城镇群的单位申报对投资额有要求的项目,其申报项目的投资额放宽至不低于**%。****年优先支持重点培育领军企业(含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双百企业项目;除重点培育领军企业(含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双百企业等重点企业外,原则上每个企业只支持一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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