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巫山县低保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用气优惠政策专题
会议纪要
为进一步保障低保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用气,****年*月**日,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同县残联召集县民政局、县经济信息委、县城市管理局、县水投集团、县三峡风天然气公司等有关单位召开了巫山县低保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用气优惠政策专题会议。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落实低保残疾人家庭生活有关优惠政策是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 国发〔****〕*号 )精神和市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参照市上及毗邻区县已出台的用水用气相关优惠政策,结合巫山实际,对低保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用气给予适当减免。
会议决定,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巫山县低保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气,居民用气每月每户减免*立方米( 不足 * 立方米的据实减免);政府定价范围内的低保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县城区范围内居民用水每月每户减免 *m* (不足 *m* 的据实减免),乡镇居民用水每月每户减免 *m* (不足 *m* 的据实减免)。低保残疾人家庭凭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残疾证、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每年到所在地供水供气企业营业厅申请办理,企业进行建册归档,避免重复申报。用户申报后次月开始执行。
会议要求,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县民政局负责向县残联提供低保人员名单;县残联负责向供水供气企业提供低保残疾人甄别名单,并做好优惠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城区和乡镇供水供气企业要加强沟通与协作,严格落实低保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用气减免 政策,配合做好优惠政策宣传,每年 * 月 ** 日前向县发展改革委、县残联报送上年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 年 * 月 *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