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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低保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用气价格执行优惠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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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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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低保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用气

价格执行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重庆巫溪燃气有限公司、有关供水单位:

  为减轻低保残疾人家庭生活负担,保障和改善困难残疾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有关文件及要求,结合巫溪实际,现就落实低保残疾人家庭用水用气优惠政策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城市低保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每月每户减免*m³水量水费(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由用户承担)。

二、农村低保残疾人家庭使用提灌饮水且已享受县财政补差的,每月每户减免*m³水量水费。

三、城乡低保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气由现行*.**元/m*调整至*.**元/m*

低保残疾人家庭凭低保证、残疾证和户口簿到所在地供水供气企业营业厅申请办理。对于户籍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的残疾人,须常住地所在派出所出具居住证明。

特此通知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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