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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2年市直企业稳岗返还(第九批)公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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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 国土能源 建材
发文单位: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地区:山东省/泰安市 发布日期: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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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年市直企业稳岗返还(第九批)公示的公告
发布日期:****-**-** **:** 浏览次数: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号)和《关于转发 的通知》(泰人社发〔****〕*号)规定,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通过审核,“山东罡正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等**家企业符合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示的企业按照政策规定享受稳岗返还有异议的组织或个人,可在****年**月**日(下午**:**)前向市社保中心反映。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优化业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间,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全面实行“免申即享”。对公示的企业如有泰人社办发〔****〕**号文件中所列不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政策情形的,一经核查属实,将按规定追回已发放的稳岗返还资金。

咨询电话:*******。

****年市直企业稳岗返还(第九批)公示表.xls

  泰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年**月**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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