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市直各部门,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民工返乡创业有关工作部署,推动全市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深入发展,进一步发挥优秀创业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激发农民工返乡创业热情,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烟台市****年度“优秀返乡创业农民工”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范围内返乡创业的农民工
二、评选条件
参评对象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一)身份证居住地为我市乡镇及乡镇以下、曾离开户籍所在地、有外出务工经历的返乡创业者(包括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为所创办经济实体负责人或合伙人,且经济实体持续正常经营*年以上(****年*月**日以前注册);
(二)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良好,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无违法违规和个人信用等方面的不良纪录;
(三)经济实体具有一定经济规模,在产品创新、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有重要突破,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吸纳带动就业**人以上;
(四)创业事迹具有可复制、可推广、典型示范性等特点,能够对返乡创业工作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三、评选原则
评选坚持“公开透明、严格规范、示范带动”的原则,对参评对象进行推荐、审核、评选和公示。对事迹突出,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人选予以推广宣传;对伪造身份、编造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人选,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已经取得优秀返乡创业农民工称号的创业者,不得再次申报。
四、奖励措施
(一)对评选的****年度烟台市优秀返乡创业农民工颁发证书,分别给予奖励,具体标准按照《烟台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二)择优推荐参加山东省“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评选;
(三)可推荐参加市级创业导师、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一对一”创业辅导;
(四)对符合条件的可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落实相关创业补贴政策。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区)、市直部门、社会团体要充分认识返乡创业农民工评选的重要意义,将评选作为促进返乡创业工作开展的重要载体,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扎实有序推进,并推选出立得住、有影响的优秀典型。各镇(街、区)至少各推荐*名创业典型;农业农村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等各部门原则上至少推荐*名创业典型。
(二)强化氛围营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氛围,使评选的过程真正成为发掘和宣传优秀典型的过程。
六、材料报送
即日起报名者可登陆微信公众号“龙口人社”或龙口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kou.gov.cn)下载填写相关表格。请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市直各部门、社会团体严格把关,务于**月**日下午*:**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附件*)、评选报名表(附件*)报送龙口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商联综合体*楼创业指导科),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张楠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lkcyzdk@***.com
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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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附件*:“优秀返乡创业农民工”评选申报材料.docx下载
- 附件4:附件*:“优秀返乡创业农民工”评选报名表.docx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