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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补办理流程等有关工作流程的通知》(济就字【****】*号)、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优化调整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济人社发【****】*号)等文件的要求,经审核,我区*月份共有***户小微企业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有*户个体工商户符合个体工商用户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年**月*日-**月**日),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电话:****-******** >****-********
附件: 长清区****年**月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公示花名册.xls
济南市长清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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