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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枣人社函【****】**号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岗位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枣人社发【****】*号关于印发《枣庄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通过乡镇申报,区人社部门审核等程序,现将拟发放**月份城乡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天,自****年**月**日至 **月**日。经公示无异议且完成相关手续后发放补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 *******
(上午*:**-**:** ,下午**:**-**:**)
枣庄市市中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年**月**日
附件*:市中区****年**月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公示表
附件*: 市中区****年**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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