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做好菏泽市定陶区****年的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提高农民培育培训能力和效果,助力乡村人才振兴,根据《定陶区****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定陶区农业生产技能培育需要,经研究,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年高素质农民培训生产技能培训机构*个基础设施完备、培育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培训基地,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训提质增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培训标准及培训时间
菏泽市定陶区****年农民培训任务***人,主要是开展生产技能培训,累计培训不少于**学时,培训任务必须在****年**月底之前完成。
二、遴选范围
定陶区内凡具有培训资质的科技教育培训机构、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培训机构均可申报。
三、培训机构申报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
*、具有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
*、长期从事农民培训工作,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具备较强的农民组织能力和农民培训经验。
*、自愿接受农业主管部门指导,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管理规范。
*、同等条件下,往年承担过农民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优先遴选。
四、培训机构申报材料
*、自愿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书面申请*份;
*、培训资质复印件*份;
*、培训机构基本情况及往年培训情况*份。
五、培训机构认定程序
具备申报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按照公告要求,报送申报材料到菏泽市定陶区农业农村局农广校,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选择培训机构,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申报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联系人:陈志品联系电话: ***********
菏泽市定陶区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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