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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市场主体诚信守约,增强法治意识,信用意识和自律意识,健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成都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后,印发实施。 一、《办法》特色亮点 (一)评价标准可操作性强。《公示办法(送审稿)》附件《成都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标准体系》主要沿用了原成都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评价标准,同时,参照《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相关内容和成都实际,融合多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经验做法,细化明确了评价项目。 (二)申报方式便捷、规范。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企业对应评价项目逐一填报,清晰、全面反映申请企业的合同信用状况。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优化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标准和要求。 (三)充分考虑新形势的要求。《公示办法(送审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部门文件,整合了信用建设相关要求和内容以及公示条件,自愿参与、公开透明、严格标准、非评比达标、社会监督等原则和要求。 二、《办法》主要内容 《公示办法(送审稿)》文本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共*章**条,分别为总则、公示条件、公示程序、监督管理、附则。 (一)总则共*条,主要包括制定目的和依据、定义、适用范围、原则、公示方式等内容; (二)公示条件共*条,主要包括申请“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各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之间的关系等内容; (三)公示程序共*条,主要包括申报程序、评价程序、推荐程序、公示名单的确定和公示、公示证明等内容; (四)监督管理共*条,主要包括撤销公示、自动退出公示、申请撤回公示、冒充公示、公示企业名称变更、公示证明遗失、公示企业合并分立情形和处理方式等内容; (五)附则共*条,主要包括参照适用、解释权限、施行日期等内容。
解读机构: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刘萍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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