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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绵阳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绵医保办〔****〕**号)规定,平武县医保部门已按要求完成了资料受理、审核、评估等环节,经集体研究,拟将*家诊所和*家药店(见附件)确定为绵阳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即****年**月**日-****年**月**日)凡对公示机构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向绵阳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反映,电话:****-******* >****-*******。
附件:拟纳入绵阳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名单
绵阳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年**月 **日
| 拟纳入绵阳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机构名单 | |||||
| 编号 | 医 药 机 构 名 称 | 地 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评估结果 |
| * | 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平武水晶镇店 | 绵阳市平武县水晶镇水晶街(**、**号) | 黄小兰 | *********** | 合格 |
| * | 永盛堂中医门诊部 | 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江油关镇明泉路**号 | 张勇 | ***********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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