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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关于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多缴税金退税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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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 金融审计 建材,家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绵阳) 发布地区:四川省/绵阳市 发布日期:202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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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

近期,税务机关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管理中发现,有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多于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但纳税人目前处于注销或非正常状态,导致税务机关无法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号)等规定办理退税。敬请以下纳税人(名单见附件)及时到原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多缴税金退税事宜。


附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多缴税金待退纳税人名单.docx





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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