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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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详情
基本信息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实施主体 | 国家文物局 | 行使层级 | 国家级 |
| 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
| 承诺办结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 | ||
| 是否收费 |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次 |
| 咨询方式 | 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 >***-******** | ||
| 监督投诉方式 |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下午**:**-**:** |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号;邮编:******地铁南锣鼓巷站向南****米;公交车**路、**路、***路沙滩路口北站向北***米 |
| 实施主体 | 国家文物局 | ||
| 承诺办结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 | ||
| 是否收费 |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次 |
| 咨询方式 | 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 >***-******** | ||
| 监督投诉方式 |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下午**:**-**:** |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号;邮编:******地铁南锣鼓巷站向南****米;公交车**路、**路、***路沙滩路口北站向北***米 |
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目录
| 材料名称 | 材料填写样本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 申请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同意申请的书面材料 | 无 | 无 | *份 | 必要 |
| 已开展的有关工作情况报告 | 无 | 无 | *份 | 必要 |
| 保障文物安全的设施和场所的具体说明 | 无 | 无 | *份 | 必要 |
| 从事考古发掘所需技术设备配备情况的具体说明 | 无 | 无 | *份 | 必要 |
| 从事文物安全保卫专业人员的名单及简介(专业背景、工作经历等) | 无 | 无 | *份 | 必要 |
| 取得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代表性学术成果介绍等) | 无 | 无 | *份 | 必要 |
| *名以上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本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承诺书格式模板详见附件) | 无 | 无 | *份 | 必要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团体资格申请书》(免费下载) | 无 | 无 | *份 | 必要 |
受理条件
按照申请材料目录准备材料,齐全后即可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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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无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一切考古发掘工作,必须履行报批手续;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二十一条:“申领考古发掘资质证书,应当向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发给考古发掘资质证书;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进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考古发掘管理办法》(国家文物局令第*号)第七条:“申请考古发掘团体领队资格的单位,需提交考古发掘团体领队资格的申请报告,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研究同意后,报国家文物局考古发掘资格评议委员会评议;对评议通过的单位,由国家文物局审查批准并颁发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二十一条:“申领考古发掘资质证书,应当向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发给考古发掘资质证书;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进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考古发掘管理办法》(国家文物局令第*号)第七条:“申请考古发掘团体领队资格的单位,需提交考古发掘团体领队资格的申请报告,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研究同意后,报国家文物局考古发掘资格评议委员会评议;对评议通过的单位,由国家文物局审查批准并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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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如何报送申报材料?
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报送相关申请。
申报单位的*名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员中是否可以有退休返聘人员?
不可以。必须是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如何报送申报材料?
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报送相关申请。
申报单位的*名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员中是否可以有退休返聘人员?
不可以。必须是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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