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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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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 司法公安 建材,家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西安 发布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发布日期: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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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现将税法实施后有关印花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公告如下:

一、继续执行本公告附件*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

二、本公告附件*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予以废止。相关政策废止后,符合印花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免税情形的,纳税人可依法享受相关印花税优惠。

三、本公告附件*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予以失效。

四、本公告自****年*月*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继续执行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废止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失效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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