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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征集优惠优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作单位(企业)的公告
为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放优待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也是构建退役军人荣誉体系的重要内容。自省市去年底工作启动以来,我县积极行动,强化措施,强力推进,优待证办理工作稳步快速推进。
优待证饱含着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的深情厚爱,也凝结着全国人民对退役军人的褒奖激励,具有彰显荣誉、身份识别、待遇落实、服务管理等功能,对于广大退役军人来说,不仅仅是享受优待的凭证,更是他们曾经作为军人的荣誉象征。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升优待证“含金量”,为优待证“赋能”,搭建起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待对象奉献爱心的广阔平台,提供更多更广泛的优质优惠服务,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县范围征集优惠优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作单位(企业)。
一、征集对象
自愿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专属优惠优待服务的商贸商超、金融保险、餐饮酒店、医疗康养、文化旅游、交通物流、教育培训等各个行业和领域的企业、门店,具备相关资质、诚实信用,无违法违纪行为、信誉评价和经营状况良好均可报名参与。
二、征集方式和时间
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征集在本辖区注册的企业、商超、宾馆、酒店、餐饮、药店、书店、影院等合作单位(企业)。有意愿参与的合作单位(企业),须填写《千阳县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作单位(企业)信息登记表》,并持企业、门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收集、汇总、审核后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征集时间:*月**日至*月**日
三、优待内容
合作单位(企业)结合主营业务,凭现役军人证件、优待证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经营商品特定时间以及长期化的价格优惠和服务优待,优惠期限不少于*年。
四、激励措施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先依托新闻、电视,新媒体等宣传阵地,向社会推介合作单位(企业)的优待优惠项目。
*.结合评优评先工作部署,开展“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双拥工作先进企业”等选树宣传活动,评选双拥工作突出的先进人物、优秀企业、门店,发挥榜样作用,营造崇军荣军、爱军为军浓厚氛围。
*.邀请优秀合作单位(企业)代表参加“烈士纪念日”“军民共建座谈会”等各项双拥共建活动。
五、资格审定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征集合作单位(企业)的行业资质、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状况进行审核评估,确认合格后签订协议,分批次向社会公布,并颁授优惠优待标识。
联系人及电话:郑晓辉 ****-******* >****-*******
千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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