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智造工业快报>政策快报>政策详情

健康提示|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2022年10月5日22时)

查看原文
发文 其他 传媒,建材
发文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2-10-06
收藏此文章
政策详情
您当前为: 游客状态 ,文中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登录 后查看更多详情内容。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1553-660
政策详情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疫情形势,经专家研判,**月*日起对呼和浩特市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调整如下:

一、*日内有呼和浩特市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实施“*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中,**月*日*时后抵渝的,隔离时间以抵渝之日起计;**月*日*时前抵渝的,隔离时间补足*天。隔离期间第*、*、*、*、*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解除隔离。

二、*日内有呼和浩特市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月*日*时后抵渝的,实施“*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以抵渝之日起计,隔离期间第*、*、*、*、*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解除隔离;**月*日*时前抵渝的,实行“*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补足*天。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第*、*、*天各做*次核酸检测。

三、*日内有呼和浩特市除高、中风险区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月*日*时后抵渝的,实施“*天集中隔离+*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以抵渝之日起计,集中隔离第*、*、*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第*、*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月*日*时前抵渝的,实施“*天*检”(*次采样间隔至少**小时,*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居家,确需外出需报社区同意后,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会、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

四、离开呼和浩特市超过*天且没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实施“*天*检” (*次采样间隔至少**小时,*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居家,确需外出需报社区同意后,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会、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

五、集中隔离期最后一次核酸检测要对日对时(即满隔离时间后),严禁提前采样,严禁结果未出前解除隔离。

六、广大市民近期非必要不前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以及有疫情的其他重点地区。

附件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热门政策